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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妈疼你分节阅读8(1 / 2)

一握了,而且抱着的时候,胸部那么柔软地贴着对方,这销魂的感觉,怎么能让除他之外的别人体会呢?可恶的是,还是她主动的。哼,活着不易,可只要跟在他身边,他又怎么会让她受苦?

他重生咳了一声以示存在,当正经历友情之抱的二人分开,才沉着脸,大步走进屋里。

“乘人马车准备好了吗?”他问景鸾。

“让我坐马车?”方初晴很惊喜。因为沈澜是带兵开拨,沿路各州府会供应粮草,所以照理说不应该有马车这种奢侈品存在的。

“我的贴身小厮骑马,不能离我左右!q”沈澜生硬地回答,“你会骑马吧?”

他这是废话,因为他看过她骑马。在重生前,她骑过游乐园的旋转木马,可重生,她自然就成了马术高手了,那天上马时连她自己都难以置信。

明天,她就要去北境了!可那马车是要给谁坐的?

第四十一章节亲兵甲

这是方初晴第一次跟着军队走,混在军容整齐的士兵中间,跟在主帅的马后,望着夹道欢送的万千百姓,享受着英雄般的待遇,方初晴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虽然她只是个滥竽充数的,但那感觉却很真实。

不过,她还是好奇队伍中那辆华丽又神秘的马车,它的存在显得和这支铁血军队不太协调,因为它不像其他辎重物品一样远远坠在队伍的最后,而是被重兵包围在队伍中央,看起来给这支王牌铁军的纪律肃正感打了折扣。关键是,车里有谁?为什么沈澜显得那么紧张呢?

每天,他都鬼鬼崇崇的走到车边去,悄悄拉开一点车帘,低声说些什么,不过因为拉开的缝隙小,其他人根本看不到里面。而车里的“贵人”从不出车,一日三餐和饮水都由沈澜在亲兵送进去。每天晚上送进洗漱的东西,第二天早上还端出马桶来去倾倒,洗涮,似乎车里的人见不得光。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北军的纪律有多么严明,因为这么多士兵将领,没一个表现出好奇来,除了方初晴。她很想打听打听,但出城几日来,沈澜给她的永远是背影。她只能跟在他屁股后面跑,而且人家还不爱搭理她,除了支使她干活儿的时候。就算晚上两人睡一个帐篷,沈澜的话也很少,似乎出了和政城,他与她的关系一下子就疏远了,甚至根本是不认识的,虽然之前亲近的时候貌似也不太正常。

沈澜在府里时是个在起居饮食上极挑剔的主儿,可一行军,却是个同普通士兵同甘共苦的主帅,虽然听说带兵的人封王,他是大江国开国首例,但他的行动坐卧一点不讲究,本来方初晴还以为主帅会住那种超豪华的大帐,占地足有两三百平,篷顶高到变态,即使只是住一夜在就开拨,大帐里也摆上饰物,包括刀具、打猎志的兽、金闪闪、明晃晃一堆耀眼的东西,地上铺着厚厚的,奢华的羊毛地毯。四处火烛明亮,将军大人手扶长须,挑灯读兵书,旁边有美人红袖添香。

在这种物质条件下与沈澜同住一帐,哪怕是窝在角落里也应该会舒服吧?可实际上,沈澜的主帐是比普通的士兵大个两三倍,但里面的布置极其简陋,一张简易交床(就是一种折叠的木床)和行军毯,一张原木桌,放置他放盔甲武器的架子,和堆着地图类杂物的箱子。

没有粗犷的装饰品和明亮的火烛,只有油灯两盏,顶多火苗大点。没有夜读兵书,红袖添香,只有一堆翻来复去看的羊皮地图和眼神怨恨的“小兵”一名在奋力工作。

也不知道那些地图有什么好看的,反正沈澜每天回了帐,吃喝拉撒完毕,就是趴在地图上看,看得还相当认真,有时还有几个将领来跟他商量什么,说着方初晴不懂的军事术语。

他有四个贴身小厮,不,到了军营后应该称为四个贴身亲兵,有三个小兵,共用一个安在主帐旁边的小帐里,每天轮流站岗。第四个小兵,也就是方初晴,是顶替了那个因失职而自裁的小兵的。她是贴身的贴身,就的侍候右师王大人,每天结束一天的行军行程,她要先去刷马(沈澜的、她自己的,还有根本不负重,每天在队伍里溜达的马爷爷:桃桃和萌萌)累个半死时伙头军的晚饭就做好了。虽说右师王大人不讲究吧,但毕竟不像普通士兵那样只是每天吃干粮就着肉菜粥,好歹有两盘没滋没味的菜和几块干肉,酒是没有的,因为行军中不得饮酒,这是军规。

她得服侍主帅吃饭,完了自己就没什么胃口了,虽然这主帅不着调,放着好饭不吃,非要抢她的那份普通士兵饭,他自己那份每天倒半份给她,但她还是不怎么吃得下。就这样还不算完,饭后她得帮主帅大人擦兵器和盔甲,坐在角落里一擦两个多小时,看几位保家卫国的栋梁人物研究军事命题,她的眼睛中露出崇拜和忠诚的神情,实际上是心里念着自己命苦堪比小白菜,盼着这些将军们快点滚蛋,她她洗洗睡下。

她得到的唯一好处是,她不用站岗,侍候马车中人的活也是那三个亲兵轮流做的,她不用插手。冷眼旁观,看亲兵们倒马桶时,都把脑袋扭到不能扭的角度,而且一幅恨不得自己的鼻子烂掉的样子,可见那“杂物”的味道是相当惊人的。

而大江国历是和中国农历相同的,所以五月已经酷热的时节,虽说越往北越凉爽,但穿着整齐的军装骑一天马,还是会出一身汗,不过行军中条件有限,她又是个女的,不能像普通士兵那样找个小河沟就脱了衣服跳进去,每天只是擦擦身,这么多天不洗澡,感觉头发都臭了。

还好沈澜每天睡觉前巡视营地的习惯,不然他们住在一起,她哪有时间和地点简单做下个人卫生。

她女人的身份目前是保密的,还好士兵们的软甲,帽子和适当的化妆掩盖了她真实面貌,但这也让她每天热得难受,身体负荷较重。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本来有些担心沈澜会不会骚拢她,希望睡得警觉些,可每天都一倒下就睡得像死猪一样。第二天要沈澜用靴子尖轻踢,才会醒来。

“你昨晚打呼了。”是由大人皱着眉抗议。

贴身卫兵甲根本不理会,心中却骂: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个没有绅士风度的!你敢情睡的是床,老子我可是每天把行军毯铺在地上睡的。每天累得像臭贼一样,晚上还睡不舒服,怎么会不像死猪?除了重了初斯在破庙的几天,她不管在哪个时空也还没受这种罪呢。其实那时也比现在好,至少不用干活呀。

她真想告诉天下的姑娘们,别迷恋白马王子,那厮只是个传说。外表看,沈澜绝对是个让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迷醉的人物,身材魁梧、相貌英俊、银盔银甲、跨下是一匹罕见的高头大马,(极为神骏而且真的是白的)气质超群、威武高贵、英气逼人。就连他手中的武器都特别帅,有点像吕布,箭壶……

第四十二章节没办法洗澡

可是晚上回帐脱掉衣服,白马王子也照样一身臭汗,里衣全湿透了,头发脏兮兮的,那耀眼的盔甲如果不是她每天擦拭,还不知肮脏成什么样呢。那兵器也死沉,虽然她理解上阵杀敌和行走江湖的大侠们不一样,用的武器都有点分量,但轮到抱在怀里做清洁的时候,崇拜之情就变成怨恨了。

不过凭心而论,所谓帅哥,就是脏也脏得有型,就好像沈澜打绺纠结的头发看起来像发型故意弄的,衣服湿透贴在身上……

某亲兵甲坐有角落里流着口水看了一会儿,直到大卫雕像似的男人转过头来,不耐烦地道,“我嘴里闲得慌,快给剥瓜子儿!”

瓜子儿是沈澜自己带的,方初晴有理由相信他之前出征时绝不会带这个东西,这次是特意为折腾她才备下的,于是主帅帐内常常会传来轻嗑的声音,有不知情的士兵通过时,还会互相疑惑地问,听,是什么动静?王爷帐进里不是进了田数吧?

就这一连过了半个月,终于快到北境要塞了,方初晴对江国的面积大小没什么概念,但和政城位于大江国中心,北境是极北的边界之地,由他们行进的距离和时间上来判断,大江国没有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幅员辽阔,但绝对比日本、韩国要大得多。

但马车中的人是谁呢?这么神秘,还需要沈澜每天探望,站在车边说半天话,像是请安似的。不是江无忧御驾亲征吧?可是没理由呀,两国并没有交战,若说偶有磨擦的话,那是常事。皇帝以万金之躯,也不可能随便就离京出塞,那是谁跟在队伍之中呢?

“马车里的人是谁呀?”这天扎了营后,方初晴终于忍不住好奇了。

“一个笨蛋。”

沈澜没好气地回答,“你不该多嘴,不问,不怀疑,绝对服从,是军中的纪律。”他说着指了指桌上已经空了的小白瓷碟。

“我又不是你的兵!再说,我捏瓜子捏得手疼,剥不了了。”方初晴累了,氢也没好气,“二爷如果不嫌脏,我给你磕?”

“你这是亲兵对主帅的态度吗?”沈澜啪地把地图摔在桌上,极快的瞄了一眼方初晴的手,看她平日白白嫩嫩的手此时黑乎乎的,再看她不过几日就瘦削的身子,变尖的下巴,莫名其妙的有点心疼,恶声恶气地道,“快点在本王面前消失,趁我还没改变主意要抽你几马鞭!”

方初晴哼了一声,没动,因为潜意识里知道沈澜绝不会打她,“不用二爷抽,过几天我也死了。”

沈澜一皱眉,很严肃地问,“你这几天发现了什么?”

方初晴摇摇头,“我是说,如果我再不洗澡,就算不脏死,也会生出虱子,然后被活活吸血致死。”

沈澜暗松了一口气,表面上却仍然摆出微微厌恶的神色道,“真麻烦。明天过了越高滩,有个小湖,到那边洗吧。现在赶紧滚走吃东西,别耽误本王的正事。”

真难侍候,一个奶娘,身子也太娇贵了。他每天省下自己的那份比较好的饭食给她,她怎么还挑挑拣拣地不怎么吃?瘦成这样。那个……嗯,倒没瘦下去,还很丰满。

方初晴根本没注意到自己被人家的眼睛吃了一回豆腐,只是又哼了一声,端着食盘走出了大帐,半点没有尊敬主帅的样子。今天扎营得早,现在草地上既凉快且还没多少蚊子,如果要晚一会儿,山蚊子凶猛之极,就根本待不住人。真不明白那些电影电视剧的编剧有没有常识,经常安排男女主人公月下坐在草地上的爱情戏,难道当蚊子是不存在的吗?

而沈澜目送方初晴走开,心里乱成一团,也不知是什么滋味。有点气,不过又觉得好笑和好玩,还有些恨恨的感觉。全部北军四十万人,他所有的女人,包括苏味在内,没一个敢这么对他说话,她为什么就能放肆得如此自然?可偏偏他对她却发不起脾气来,看来人真是天生贱骨头。

其实天天跟她泡在一起,他也难受。因为作为小兵,不可能一人一帐,为此他才留她在身边,怕她被别人发现身为女人的秘密,更怕有人侵扰她,到达要塞后,她才能恢复“皇上信使”的身份。而为了不让人怀疑她确实是他的贴身亲兵,他还必须派她做些亲兵要做的份内事,并不是故意为折磨她。当然,呃,除了剥瓜子那事。

说来也难为她了,这样的行军对女人来说太辛苦,何况为了掩饰身份,她也得穿上轻甲军服。大概因为辛苦,晚上她睡得极度肆意,横躺竖歪,多少次无意无意间春光乍泻,那番纯真诱人,格外动人心魄,害得他用尽定力才没有监守自盗,好几次走到她的行军毯边傻站着,然后又走开,没有直接吃掉她了事。

他从来不是正人君子,再说方初晴也不是不经人事的少女了,照理说应该不会太介意,说不定她也不行了,可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没下手,虽然心里想得非常非常厉害。

这对他是一种折磨,所以他也盼着快点到达要塞。只是越高滩……想到这儿,他冷笑起来。

第二天一早,部队拨营,开始一天的行军。方初晴虽然不懂军事上的事,但看得出今天队伍是分批行进的,一个个团队之间分隔得比较远,可又可以相互照应、头尾兼顾的范围之内。

好奇之下,她低头询问与自己并骑的,沈澜的四亲兵的头目张扬。

张扬年轻帅气,为人温和,因为总挂着两个黑眼圈,方初晴给人家起外号叫熊猫。虽然全大江国没人知道熊猫是什么东西,但其他三个亲兵是知道方初晴的身份的,对她态度友好,她随便叫,人家也没有生气,后来倒把这外号叫响了。

“脑子好使。”张扬一挑拇指,“一点军事常识也没有的人能看出这些,绝对算是聪明人。你看看前面的出口,就知道为什么会如此了。”

第四十三章节自杀式袭击

方初晴学孙悟空那样手搭凉棚,往前面一望,见到前面的出口蓦然狭窄长山路,两侧全是绝壁,就是那种特别适合自杀的悬崖峭壁,而中间是一段狭长山路,像是专供埋伏用的。看到这情况她就明白了,为了防止中伏,这十万跟沈澜回京修整的大军在分批通过这个山口,这样万一真有埋伏,中间的团队可进可退,不会造成人员阴塞,已经通过的和还没通过的军队还可以前后支援。

“其实你发现了没有?王爷的亲卫队不在队伍中。”张扬得意地说,好像沈澜会带兵,懂兵法,也有他一分功劳似的。

方初晴东张西望,纳闷道,“是哦。他们去哪里了?”那可是沈澜亲自训练的亲卫队,人数不多,只三百人,但每个人的战斗力都是以十挡百,骁勇异常,单人是武林高手,组合起来就更加可怕。

听说,他的亲卫队在战场上,只听他的指挥,不管冲进什么敌军,都如狼入羊群一样,属于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那种。这让她想起电影《300》,而且她还听说,北军中习武成风,都以顶替进入亲卫队为荣。所谓顶替,是指亲卫队的人员损失,可偏偏他们伤亡很小,筛选又严格,所以很难讲的。估计比在地球中国的清华北大还难进。

张扬瞄了两眼山壁,神秘兮兮地低声道,“这里是江国的地盘,但因为已经接近边境,所以要提防有小役敌军分批潜入,造成我大军伤亡,所以每回路过越高滩,亲卫队都在头一天就绕过山坳,登上崖顶。这样一来,就算有埋伏也解除了。下面这样行军。不过是为了保证万无一失,王爷用兵果断,悍不畏死,但平时却谨慎,很保护手下的,绝不允许非战斗减员。”

方初晴点了点头,终于确信沈澜这个人有很多优点,比如在业务上就很强,很能服众,打仗杀人技术好,而且工作认真。怪不得他的老板江无忧那么喜欢他,就算他平时当个刺儿头,无理也不计较。

因为有这样的英明领队,她倒不怎么担心会中埋伏,好好欣赏了一下山间美景,慢慢跟着大队走出了山口,在一处水滩边扎营。

越高滩是一处水草丰美的水滩,极为宽阔,别说十万大军,就是四十万大军同时也待得下。左侧是一望无际的水面,前面是视野良好的山路,后面是那个隘口,三面没有遮挡,是很难设伏的地方。唯右侧有一片树林,显得有些神秘,令人不安,但第一批通过山口的队伍已经搜查过了。

大概是就快到达目的地,又因为绝不担心被袭击,所有的士兵都跟方初晴一样,悠闲轻松,马儿们在水滩处吃草喝水,伙头军在树林边埋锅造饭,要不是因为北军纪律严明,不许在行军中说笑打闹,估计这就是哪学校出来春游的气氛差不多了。虽然这学校的人是多了点,足有十万众,也因为人多,相互又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只一批批通过山口就用了足足一天,所以就在越高滩上休息了。

这边水气沛然,小环境气候良好,方初晴本一直忍着不睡,打算趁机夜里士兵们都休息时到水滩边去洗洗头,好好凉快一下,哪想到沈澜也不睡,一直闭目养神,看她出来了,居然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干吗跟着我?”她有点恼火。

“水滩是你的吗?”沈澜看也不看她一眼,这话却把她噎得够呛。

随即,她发现今天的沈澜有点奇怪,,因为他虽然卸了盔甲,可手中却提着武器,还牵着本来拴在大帐门前的战马,好像,他是去滩边刷洗马匹和武器,可是她刚才明明洗过了呀。

正纳闷又郁闷,忽然听到树林那边传来一声尖啸,就像汽车紧急刹车发出的声响,方初晴知道那是示警声,不禁吓了一跳。天这样晚了,难道真有小股敌军潜入偷营?

“果然来了。”只听耳边的沈澜冷笑一声,似乎早有准备似的。

他没有立即发出命令,只一手提起还在发愣的方初晴,把她就近塞到一辆满载药材的大车这下,低声喝道,“好好叭着,不得允许,不许出来!”然后才提着武器,翻身上马。同时,张扬等三个亲兵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带着向个跑到大车附近,站的位置既不会令方初晴藏身之处太显眼,还隐隐形成包围保护之势,显然,沈澜提前叮嘱过他们了。

方初晴知道自己的斤两,也就老实地躲着,以“不添乱”作为自己最大的贡献。只见沈澜的上身虽然只穿了一件没怎么系好的中衣,反手提着兵器,但整个人的凛然气度丝毫不受影响,就算在黑暗之中,就算在火把明灭的一隅,也没有人能忽视自己的统帅所处的具体位置。所有听到示警声而从帐篷中钻出来的士兵,都不约而同地望向他。

“鸣号。”他对迅速赶来的传令兵说。

直到这时候,方初晴才明白,只有在意外情况下才能看出一只军队的真正素质,那些前一刻钟还轻松惬意地在水滩边乘凉、在帐篷内熟睡的士兵听到号角声一起,立即迅速回归自己的队伍,个个精神拌搂,占据了所有防守点,虽然军容不整,有的还赤着膊,光着脚,但全都拿着兵器紧张却有序,忙而不乱地排好阵营,提防有伏兵从四面袭击。

沈澜没有催动战马,贸然出击,只对那个传令兵再度说了些什么。于是那传令兵又吹起了长短不一的几声号角。昏暗中,军队各部听到号角后,即刻依令分出小队去支援树林那边。

纵观全局,整只北军就像一部超级机器,虽然庞大,但各司其职,各自配合,灵巧地进攻和防守,显得井然有序统一且充满力量,似乎不管是谁,只要敢于挑衅,都会被这部战争机器碾成粉!

方初晴赞叹着,对沈澜的警佩又多了一分。可就在这时,她突然感到头顶有异,抬头一看,就见数片黑乎乎的“云朵”急速飘来,再细看,却是数十个绑着活人的巨大纸鸢,不,依她看有点像滑翔伞,从附近的崖顶飘落。

“天空有敌人!”她大叫一声。

在她附近执行保护任务的张扬听到了她的喊声,立即向四处发出预警信号。片刻后,就听有“放箭”的指令传来,一排工箭手迅速就位。

滑翔伞毕竟不是战斗机,在空中的人一旦被发现,立即就成了活靶子,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所以当工箭手的一排雨箭射出,立即就有十几个飞人被射中。惨叫声从空中传来,伴随其中的还有爆炸声。也不知那些飞人身上装了什么,一碰到箭就爆炸了,空中立即飘洒一层诡异的“雨”。

不过,不是血雨,而是很多药粉。可惜天黑,地面上的人纵有无数火把和明亮的月光照明,还是当药粉落地,有一排士兵惨叫着倒地时才引起了注意。

“停!停!他们身上有毒药包!”有人喊。

他令堂的,居然自杀式袭击。

第四十四章节魔鬼

明媚月光下,数十空中飞人如巨大的枭鸟盘旋,诡异莫名,又如飞蛾扑火,义无反顾地俯冲而下。

火把闪动的地面上,命令一道道传下来,士兵们以汗巾蒙住口鼻,有条件的还浸湿了。他们有序地向四周散开,距离毒粉远些,也不再放箭,而是盯紧天空,旦空中飞人落下,就将面临数百万剑加身的悲惨命运。

可那些空中飞人却似乎完全不怕,也似乎并不想多杀伤普通士兵的性命,而是集中向那辆神秘马车冲了过去,就好像定点跳伞那样,目的性明确。

“保护马车!”一片嘈杂混乱中,沈澜低沉好听又威严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可以方初晴看来,他发出的命令似乎晚了半拍,因为那些空中飞人已经完全降落在神秘马车的车顶和四周了。

到这时候,就连她这种完全不懂行军打仗的废物点心也睦出来了,今天晚上搞偷袭的人不是为了对北军造成伤害,事实上以他们的人数来说,错过了越高滩前面的山口就再不能成事。

刺客的目标就是那辆神秘马车中的人!

刚才树林中出现的人马肯定只是起骚扰作用,是为了吸引大军注意力的。估计目前已经被歼灭了,因为北军实在太强大了,敌国的正规军也不是对手,何况只是偷偷摸摸潜伏进来的小股部队?

对方肯定知道这个结果,但还是做出以卵击石的事,那边甘当诱饵,这边还玩自杀式袭击,显然是不惜任何代价,也要把马车上的人杀死。他们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当这种人疯狂袭击时,真的很可怕,再借着夜色和突然性,也真的很难阻挡。这从另一个方面看,也充分说明马车的人实在太重要了,值得用这么多人命去换!

可是从道理上讲,沈澜这种身经百战的主帅发出的命令怎么总是晚上半拍呢?这不可能,除非他是故意放水!但这又是为什么呢?如果马车中的人是大人物,他为什么不拼死保护?哦,他拼了,表面上拼得也很尽力,可她却总感觉他在敷衍似的。

装满药材的大车下,方初晴缩成一团,一边观察场上局势,一边胡思乱想,半点也不感到害怕,因为她看得出来刺客必败,她没有危险,但那辆马车就不然了。那些刺客根本不顾身后的杀机重重,无论手里有什么,全往那辆马车上招呼。长刀、重剑、暗器、身上背的毒药包、更多的是类似于标枪似的投枪……

不到片刻,那马车已经变成刺猬一样,别说马车中坐着人,就算是一只虫子,此时也被扎出无数个透明窟窿了。方初晴还隐隐听见女人的尖叫及惨叫声,极为凄厉,但她不确定声音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再然后,惨叫声和刀剑刺败肉中、骨头折断的声音又传出很多,最后,这个世界清静了,整场刺杀事件异常惨烈,刺客全部毙死,但持续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方初晴所亲见的场面,战斗的时间更短。

“打扫战场。”沈澜高高地骑在马上,向方初晴这边走来,像是巡视着自己猎场的君王。

“要检查尸体,调查刺客的身份吗?”一名属下问。

“不必。”沈澜冷酷地说,“到下风口就烧掉,免得污染了我大江国土。”

“要加警界吗?”另一名属下问。

“也不必,寻常预警范围即可。”那两人领命去了,张扬也不动声色的跟上,方初晴有理由相信。她刚才看到沈澜几不可见的使了个眼色给自己的亲卫队长。咦,有阴谋。

她趴在地上,像一只小乌龟一样,直到看到四只巨大的马蹄出现在自己面前,才仰望去,由于角度的原因,脖子差点折断,才看到高高在上的沈澜的脸。

“随我来。”他扔下三个字就走。

方初晴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屁颠屁颠地跟在马后面跑,一直来到那马车前面,看到有可疑液体,貌似血水从车中流出来,害得她一阵干呕,差点把晚饭吐出来。

她生长在和平稳定的中国,不习惯看到杀人的场景,虽然之前因为莫名其妙的被刺杀,见过血腥场面了,但她还是不能适应。虽然她不会当场尖叫失控,像某些恐怖电影里的女主角一样讨人厌,但晚上睡觉时必会噩梦连连,好几天才会好。

沈澜下马,“不是好奇马车中的人是谁吗?本王就让你看看不服从的人会死得多么惨!”

我不看!我不好奇了!方初晴很想转头就走,但如果表面胆小的话,她就会输给沈澜了,以后还有什么立场在他面前倔强?所以她咬着牙,走上前去,表现得像是要帮助右师王大人清理现场似的。

鼓足勇气掀开车帘,可是却没敢睁开眼睛。

“你打算闭着眼下,在这儿站多久/”耳边传来声音,不知何时沈澜靠近了,近到他的胸膛差点贴在她背上,因说话而呼出的热气喷在她后脖子里,令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一惊之下,她瞪大眼睛,车里的场景立即映入她的眼帘。她愣了,先是被吓得半死,而后又气个半死,加起来整个死透了,然后又被恶臭熏醒了,恶心得不行。

“如何?”沈澜似笑非笑,脱下中衣,赤膊上车,盖在“死者”的头上。因为“死者”身上穿着把脚都遮盖住了的长裙,所以整个“人”都掩盖住了。

学澜抱起“死者”,所用的力度刚刚好,看起来这个大体的女人就该是这个分量。他脸上的表情也很精彩,没有伤心,但有着被破坏了任务和被冒犯了尊严的恼怒。

“冲洗毒粉,烧掉这辆车,不准靠近!”他随口命令,之后抱着“尸体”,快步走回自己的主帐。方初晴这个亲兵甲牵着他的马跟在后面还好他的兵器挂在马鞍上,不然刀子拿不动。

一进帐篷,她就愤怒地问,“你这是玩什么花样/”

“我看你是皮痒,需要打几军棍冷静一下。”沈澜把“尸体”丢在地上,坐到桌边喝水。

他光着上身,皮肤上布满着汗珠,因为坐着,裤子绷紧,勾勒出健美的大腿肌肉,这模样被帐篷内微弱明灭的油光灯一打,就像是魔鬼……专门诱惑良家妇女的魔鬼。

方初晴哼一声,别过头去。表面上是不服气,实际上是不想这美景占据了她处女的眼睛。

第四十五章节草人

马车中的人是一个草人,扎得非常好,四肢俱全,身段婷匀,穿着美丽的女人衣裙,脸上还粘上了眼睛和鼻子,头上甚至戴着假发。

本以为车里的人是活人,结果看到一个草人就够惊吓的了,可这草人脖子上还恶作剧似的挂着一个大白布条,上书:我是方初晴!

看到这些,某人已经气得七窍生烟了,但她随即就看到了令她更气,而且比较恶心的东西。

车里放着两只大桶,一只已经打翻看来里面装的是红色液体,因为有浓烈火的腥味,感觉至少是真正的血,比如猪肉鸡血类的东西掺了颜料和水。天这么热,那桶液体已经到了就要生蛆的边缘。另一只桶里面全是饭菜,已经馊掉了。

可怜的马,天天要拉着一只拉圾箱四处走。原来每天沈澜的饭菜,就是直接倒在桶子里,然后第二天一早,他的亲兵就来倒马桶,里面的东西其实全是因为闷热而坏掉的饭菜。马桶和饭桶是同一个,惨淡得那些亲兵倒马桶时,好像端着世界上最臭的东西。

“谁想出来的主意?”

“我。”沈澜难得的笑笑,看起来比较得意,“但草人是皇上亲自扎的。”

“用得着挂布条吗?这又是谁干的。”

“……”

这么说布条的事是沈澜干的。

这也太不着调了!大江国果然倒霉,因为皇上和右师王是一个大变态加一个大阴人,她从第一开始的印象就没有错过。

“干吗用真血,多恶心哪!”

“做事务必仔细,不能给人留把柄,这是我的原则。”沈澜站起身来,“你以为,那个非让你死的人会不会一直远远的跟着观察?我们离开越高滩后,他又会不会来检查呢?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会分辨不出真血和颜料的区别吗?不过,到底是猪血还是人血,过一天半天就看不出来。”

“所以,我还得有坟墓?”方初晴简直无语了。

沈澜赞许地点点头,好像是夸她聪明,“那么多差点被砍成碎片的尸体,其中总有女人,代替你应该不难。”他慢悠悠地说。

“原来张扬是去寻找合适的尸体去了,找到后偷偷挖个坑,在士兵打扫战场的掩护下,浅浅埋下。等明天你在真正的尸体上郑重葬了草人就行了。想必,刚才马车中有女人尖叫,也是你安排的手下在马车附近装出来的吧?”

“猜得对。今晚我会把草人变成草席的,这样就算要杀你的人挖开坟墓,扒出尸体,也会以为这些草是覆盖尸体用的。”

“哈,很好,计划周密,想到了各个细节。”方初晴咬着后牙说,“可是那人要杀的不是我,是桑青!”

“桑青?不是图玛吗?沈澜一愣,随即想到桑青可能是图玛的化名。

“这么做是为了救你。”沈澜看方初晴气鼓鼓的样子,不禁解释道,“你并没有死的事实是瞒不了多久的,可在没有彻底消灭幕后人对你折生命威胁时,你假死一阵就能获得暂时的平安,也能为我也争取一些时间。其实,我们也冒了风险,因为万没想到,对方居然以高空袭击。虽然结果是一样的,他们必须杀死你,但若不是你发现现得早,北军的伤亡数字会增加,现在应该在个位数,可如果毒粉的面积扩散就说不定了。”话说完,又觉得自己可笑,他沈澜做任何事,跟任何人解释过吗?

“我知道你是为我,所以……我半夜不会偷摸地杀掉你出气。”方初晴一边说一边往门外走。

其实仔细想想,她也就明白了。这一切都是江无忧和沈澜为保护她而设下的局,就连平时“虐待”她,也是为了让她不惹人注目,更像个平常的小兵罢了。为了保护她,皇上和右师王可说是绞尽了脑汗,这份情,她承了,只是她嘴硬,还有点难为情,所以不肯承认或者说句感谢的话罢了。

“去哪里?”沈澜问,感觉有些啼笑皆非。

就她还打算趁夜偷袭他吗?长年刀口上舔血、每天在地狱门口绯徊的日子锻炼了他,令他能在熟睡中也能感觉到危险的临近。

她真的动手倒好了。他可以立即把她拉倒在床上好好审问一下。顺便支一点“私刑”。在那种还必须况下就怪不得他了吧?

想到这儿,他突然感到了阵燥热。他已经当和尚半年多了,这在之前是无法想象的。开始是因为晴翠的事要解决,他又不想碰那个女人。之后就是方初晴出现,阴差阳错的总有事发生,害他一直素着。

“我去河里洗澡,这你也要一起来吗?”方初晴甩一句话。

沈澜很想去,不过他听出方初晴的脚步声不是往水滩边去,而是去了另一侧,那边是放货物和马匹的地方,她大概是去看桃桃和萌萌了。

今天是那两匹小马遇到的第一次混乱情况,不知有没有受惊吓。方初晴果然是爱马之人,但图鲁真的这么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图玛死吗?今天连这种自杀式的攻击都用上了。这样说来,他还真得和他在图国的内应联系五了。看看究竟是什么原因,刺激得图鲁客以冒险。

想到辽儿,他瞄了一眼地上的草人,忽然又感觉热得不得了。于是方初晴没去,他倒跑到冰凉的河水里泡了半天。士兵们远远看到,还以为王爷是保护贵人不周则心生郁闷,互相提醒着要小心,别这个时候触到霉头。

第二天,全军为死去的“贵人”举行了简单又隆重的葬礼,然后继续行军。当晚的露营地的附近有一座小山,山顶有一个湖泊,沈澜说那里可以洗澡,但方初晴想来想去还是没去。

一来她不习惯在野外沐浴,万一被人看到怎么办?黑灯瞎火的,万一湖里有水蛇一类的东西又要怎么办?言情剧中的女主角都是在洗澡的时候被偷看光的。而之前她还看过一个电影,就是有一条水蛇钻到女主角的短裤里,要男主角帮她抓出来。如果她也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难道要沈澜帮她?停,不能想,实在太不纯洁了。

二来……听张扬说,明天就能到达要塞前最后一站歇脚地,那边有一间客栈,条件还不错的。

那既然如此,她就再忍耐一天,明天到客栈洗个舒服的热水澡多好。越是天气热,洗过热水澡才越凉快呢。然后,她要好好睡一觉,再大吃一顿热乎可口的饭菜。这几天因为身上脏,她连觉也睡不好,总觉得身上结了盐茧了。

第四十六章节龙门客栈

她计划得不错,可第二天傍晚到了地方才发现,那是个很破旧的客栈,还是用大块土坯、泥坯砖盖成的,连瓦房也算不上,占地倒是不小,绵延一片,远远看去,配着四周空旷的地带和疯长的荒草,感觉不是鬼屋就是传说中的龙门客栈。

她失望得要死,这个地方能洗澡吗?而当她看到客栈的老板娘亲自迎出来。立即断定里确实是龙门客栈,虽然牌匾上写着“温柔乡”三个字。

老板娘二十七、八的样子,身段普通,有搓衣板的嫌疑,相貌也只是平常的漂亮,不过她特别会打扮,又特别会走路,能通过衣服、发弄和化妆、步态突出自己的优点,简单的一件裙服让她穿出了风情万种的感觉来,让人忽略她的平胸窄臀,只注意她那一条柔软的柳腰,吊梢眉,桃花眼,一颦一笑都泼辣直接,却又有欲说还休之感,非历尽千帆的女人,达不到这种境界。

这说明一个问题,女人的气质是多么重要啊,同学们。

但这里不是妓院吧?哪有客栈叫这个名字的?再说那老板娘的风骚劲儿不比金香玉差,上来就抱住沈澜的胳膊,一路走,还一路在沈澜的身上“无意间”挨挨擦擦,说话的嗲功也一流,“王爷……”

天哪!那娇嗲的一叫,差点害得方初晴失禁。而那一番顾盼生姿,加明眸善眸,再加含嗔带喜,打死她八百次重生,也学不来的。

“这回进京怎么这么久啊。我们边民没有王爷坐镇,直怕图国就打过来呢,真想死人,不如在小店多歇息几日吧?算你们半价房钱还不成吗?估计兄弟们也馋坏了,我这儿可有新近的好肉。”

不是方初晴思想复杂,可这些话怎么听怎么觉得有暗示性。可恨的是,沈澜虽然还是冷冰冰的不说话,但也没阻止那个女人对他上下其手,又倚又蹭的。

可是……她干吗生气?沈澜被人吃豆腐,反正豆腐又不是她家的,管他去死!

但尽管这么想,心里却还烛极度不舒服,看到什么都觉得有气,刀不不得把这破店给拆了。可这家温柔乡外面看着虽然旧,里面的确建筑结构却结实,别说她这小胳膊小腿,就算来个龙卷风,也未必卷得走。

“花罗,我们只住一夜。你现在快去备帐,然后去烧点洗澡水来。”沈澜大马金刀的坐在饭堂风,大概前哨已经通知北军即到,此时店里一个顾客也没有。

花罗乖顺地应了一声,立即叫来几名手下人去打扫安排房间,并烧水做饭。而因为之前有龙门客栈的先入印象,方初晴还以为这里跑腿的小利巴儿全是脏兮兮的古怪男人,观察了下才发现这里连小二都是女的,不过有的长得漂亮,有的五大三粗,不比男人身板差,相貌也是各有特色,好像哪国人都有。

“这是哪来的一股酸味呀。”吩咐完,花罗姿态极美的吸了吸鼻子道。

躲在后面的方初晴羞愧地低下了头。太丢人了!她自打出生到现在也没这么抬不起头来过。这酸味是从她身体上散发出来的,可这能怪她吗?全军十几万人,个个都可以跳到沿路的河里洗个澡,唯有她每天只是随便擦擦,这半个多月下来,在这样的暑热天气里,她没把自己脏死已经是奇迹了。?给我这个贴身小厮单独开一间房,其他人四人一间,多了出房子给前面受伤的士兵住……沈澜以马鞭指了指方初晴。

花罗这才看到三个高大亲兵后面还跟着一个小个子,头垂得都要贴在地面上了,不禁笑道,“还不知道王爷换了一个亲兵,怕年纪不大吧,身量还没长成似的。”她说得亲昵,似乎对沈澜身边的人很熟悉。

老子伸展出来胸是胸,腰是腰,绝对比你高,不过现在委屈自己,困着身子罢了。方初晴对花罗半分好感全无,暗中腹诽着。

只是别说沈澜了,和其他三个亲兵相比,她的个头也确实小巧了很多,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花罗也没说错,她无从反驳,只能保持沉默。

可花罗却以为她是害羞,于是走上前来,一手捏着鼻子,一手拉着方初晴的手道,“别怕,到姐姐这儿就没那么多军中规矩了,哟,这小手还真绵软,可惜黑得像挖了煤似的。快上楼来,依我看,你倒应该先洗个澡,王爷却不用太着急。”说着,轻笑了起来,那声音连方初晴个女的都觉得好听,更别说涌进店里的军官伴随,个个身子酥麻了半边。

到现在,方初晴更是严惩怀疑温柔乡客栈的业务并不那么纯洁了。在这样一个恋荒之地,一个女人带着一群女人开了个客栈,还能平安无事,肯定有背景呀,也肯定有人罩着呀。要说起这个地方谁最大,当然非沈澜莫属了。

这个客栈只有军官和伤员能住进来,伤员倒罢了有个别军官和店里工作的姑娘眉目传情,一幅干柴烈火的样子,而从二楼上那差不多五米宽的大阳台看出去,就见士兵们的帐篷好像山里的野蘑茹一样在空地上遍地支起,炊烟袅袅,给这片荒漠带了动人的烟火气。

方初晴被带到二楼一个房间,片刻又有人送来了大木桶和热水。她立即拴好了门跳进桶里,舒服地叹了一口气。终于呀,终于她可能洗澡了!不过,还是不能洗得太尽兴。因为这里的房间门板都似乎不太结实,墙壁也是,似乎一推就会倒下去似的。

她麻利地清洗长发,随便涮了一下身子,才出浴桶,就听到有人敲门,说是王爷吩咐,再给她送一桶水来,看来沈澜对她的肮脏程度有一定的了解。

她立即开门,然后飞速钻进被子时,只露出脑袋在外面,然后才应声。

门开处,有两个西域女人抬进一只装满新水的木桶,再把方初晴才洗过,已经变色的“旧汤”抬出去。临走的时候,那两个女人之中比较瘦的那个笑道,“这小哥洗干净了倒真是俊,若是个姑娘,就是我们北境第一美人了。”说完,还朝方初晴挤了一下眼睛。

于是方初晴在温柔乡立即得到了几个经验。

第一,不要一听“西域女人”四个字,就以为都是舞娘,而且都有那种令人喷血的身材。刚才那两只就像犀牛一样,瘦点的、说话那个,体重估计得有一百公斤左右,怪不得温柔乡不需要男人,就她那样的,等闲十个、八个男人近不了身。

第二,她作为一个纯正的异性恋者,刚刚被一个女人调戏了。还好她是“小厮”,可以伪装成潇洒少年郎,娘一点无所谓,这才没被人看穿。

第三个经验相当正面,那就是西域女人很有眼光。比如……说她是北境第一美女云云。

第四十七章节偷窥

对于客栈,方初晴有三个愿望:热水澡,可口的饭菜,还有舒服的睡眠环境。

而温柔乡满足了她其中两个愿望:超出想象的香汤沐浴、货真价实的西域口味美食。唯独第三项,不但没有实现,还被破坏得一塌糊涂,具体的说……是彼此破坏。这一夜,她和沈澜都没睡好。前半夜,她骚扰他,后半夜他骚扰她,总之两人都没睡成。

不要想歪,不纯洁哦。

实际的情况是,温柔乡客栈的老板花罗太爱钱,为了出房率高,就把几间稍大的客房隔成了两间。倒霉的是,作为贴身小厮的方初晴和右师王大人所住的房间就属于这一种。偏偏,房间的隔断是以木板造就的,很薄的那种木板。这种情况下,隔间效果就非常不好,不能说不好,简直就是接近于没有,能挡着眼睛却挡不住耳朵,不管是什么,隔壁都能听得真真的。包括咳嗽、走路、喝水、还有那个那个。

至于是那个是哪个,大家自行理解吧。

不知道之前的顾客是怎么熬过这样的漫漫长夜的,总之方初晴是无法理解。粗犷很好,但这样……脸皮就有点厚了。身为客栈的老板,花罗不可能不知道这种情况,可她就大大方方敲了右师王大人的门,然后“欲”进行“深刻而坦诚”的交流法。

说话的声音倒小,方初晴这边只隐约听出一男一女说话,但嗡声嗡气的听不清楚,不过某些事是不需要听清的,越是模糊越是暧昧。

然后方初晴不禁怒火奔腾,因为某些狗男女这样做是不对的。男女情事当然别人无权干涉,但影响到周围人就不对了,私事也能睡上升为公共事件,只顾自己痛快,这也太没有公德了!她跳将起来,想去砸门,却又觉得不妥,脑海中只有两个字……阻止!破坏!绝不能让他们成事!其实不然这是很多个字,但她头脑发热,数不表了。又其实,从事情出现到现在,也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估计某人再猴急,也不可能有这样快的动作,可她的忍耐却已经崩溃了。

正热锅上的蚂蚁般,突然发现天助她也,那个隔断薄木上有个洞,位置比较高,但站在床上的角度正好。于是某晴犹豫了一下,最后邪恶推倒了正义,不良行为征服了不好意思,公德什么的,她刚才还谴责别人,这会儿却扔到脖子后面去了。她从床上一跃而起,发现她的身高不足以完成侦察活动,于是把枕头也垫在脚下,顺着那个小洞看了过去。

入眼的,是某王身体中段后部的白花花。

没想到是这场景,方初量受了惊吓,脚下一软,摔下了枕头,继而掉下了床,发出很大的声音,。而那边沈澜眼看就要进入世界中心,训练有素的身体却忽然发出警报,然后就听到隔壁呼的一声响。

他半抬起身,身下的人却腻声道,“王爷……”不断磨蹭着他的身体,自动寻找合适的角度,热烈邀请他攻城掠池。

在这种情况下,男人很难把持得住的,何况,花罗是他的露水姻缘之一,也是唯一一个能长期保持关系却不会烦他的人。何况,他憋了好久了,感觉再不释放非得死人不可,何况,如今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他低头看着怀中人酡红的面颊,理智再度飘远,火热的身体正欲寻找出口。可是,那种被人盯着的感觉又来了。这

很败他的兴,毕竟他不想表演活春宫给人看。

凭着敏锐的感觉,他蓦然发现对面木樯上有一个洞,大洞,大到有半个鸡蛋大小。

“隔壁是谁?”他问,声音嘶哑着,饱含着浓浓的情欲。

“管她是谁,王爷快来,快来……我受不了……”花罗已经忍不住了,一翻身占了上位。

沈澜的身上全是热汗,欲火焚身,恨不得立即屈服,可就在这时,突然有人轻喊了一声,“有刺客!”

他一骨碌坐起来,把身上的女人掀翻到床上。但凝神数秒,又迅速裹上衣服,从窗子上望了望大营,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动,倒是从那个洞中,他瞄到有一只眼睛眨了一下。

他怒了飞身上墙。正好墙下有一张桌子,以他的身高来说刚刚好顺着那个洞看过去。他听到极轻的一声惊呼,然后又是呼的一声,他贴上眼睛,清清楚楚地看到有一个人躺在床上装睡,因为仓促,连被单也没盖好,只蒙着头,看不到脸。但那一把长发,里衣下起伏的致命曲线,一下就暴露了偷窥狂的身份。

他恼火极了,因为,没想到这种事被方初晴看到,更国为她居然偷看,实在太没品了!而他隐隐约约不的似乎不想让她知道这件事,刚才抱着花罗时,还出现过幻觉,花罗那媚色如春的脸变成方初晴那明艳纯真又坏坏的模样。

他实在是太久没碰女人才会这样吧?肯定是的。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发泄一下,那女人又为为什么来打扰?难道她就是上天派来坏他的好事的?她又不让他痛快,可又不肯跟他……咦,他貌似也没问过她。

“王爷,你快来呀!堵上那个洞不就完了。”花罗气湍吁吁地叫,声音风骚得很。

沈澜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涪,愤怒、气恼、尴尬、欲望、想闯到隔壁去……这些感觉都有一点。他犹豫了下,有点赌气似的,撒下一点衣襟,把那个洞堵得严严实实的,然后走到床边,抱着花罗,在她身子上又亲又啃,内心里有故意跟某人做对的情绪。

可墙那边的方初晴并没有像沈澜想象的那样气恼妒忌。也许有一点,也许刚开始时,确实莫名其妙的产生了这种情绪,可现在她的心完全被恶作剧的情绪所占据。搞破坏,是她唯一想做的,如果能气得沈澜暴跳就更好了,多解气!她听到了花罗的话,咬着嘴唇想了几秒,然后迅速翻出江无忧送的那把匕首一样的金钗,爬上枕头,三两下把障碍物捅开,继续欣赏活春宫。

其实她很尴尬,而且心底有一抹她故意忽视的不舒服,而这样能折腾沈澜,重要的是能让他做不成事,那么不管这行为多卑鄙无耻,她也毫不犹豫地做了,没想过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这么孩子气?这么恶作劣,这么不可理喻,只是不想让沈澜和任何女人成功“合体”。

她发现这回沈澜没有脱掉那件随意套上的衣服,所以她也就没再看到什么会让她长针眼的部位,不过他的举动……还有花罗光不出溜的身体,忽然让她恶作剧的心态突然转换,换之为异常的恼火,所以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发出“哼”的一声。

第四十八章节军法

这个声音虽小,沈澜却听到了。

当一个男人办事时被打扰的话,很难再有继续下去的兴趣。况且自知道方初晴就在隔壁,他表现得虽然无所谓,但其实分外的不自在。是奇怪又新奇的感觉因为他向来我行我素,何曾管过别人怎么想?现在,他却很不想让这小奶娘知道他和其他女人的事,好像做贼被抓了一样。

他迅速起身,装得很愤怒的样子以掩盖心虚,同时又暗骂自己。老子好没娶妻又没定亲,更没强抢良妇女,素了半年多了,找个你情我愿的女人,干嘛跟欠了谁一样?

他穿上中衣中裤,又围了一条被单又遮盖某些还没“消肿”的部位,不理会花罗在一边细语软求,径直到隔壁房去兴师问罪,以主动发脾气的方法来掩饰尴尬。

而薄薄的门板很脆弱,虽然从里面拴着,也没禁住他一脚。

方初晴看沈澜气势汹汹的闯进,就知道大事不妙,慌乱中也没地方躲,只好围紧被单,缩进床里,嘴里说着,“你……你别过来。”

咦,这场景怎么这么熟悉?怎么跟影视剧中恶霸欺压民女的情节一样?

而一般情况下,恶霸也不会幡然配悟、放弃侵害,好在沈澜并没说什么“你叫啊,你叫破喉咙也没有人理”之类的,而是上前揪住方初晴的衣领,把她提了起来。

方初晴像一只小乌龟一样两肢乱动,在空中无力的划着,另两肢抓紧衣服,生怕由于自重和地球引力而使得她脱衣而出,也和沈澜“坦诚”相见。他今天看了一个裸女已经够了,她绝不会在他的女人数目上添上无聊无关紧要的一笔。

“放开我!”她挣扎。

“先说说你谎报军情的过错。刺客在哪里?指给本王看!”盛怒之下,沈澜虽然把方初晴放下了,但一手握着她的脖子。当然,他控制着力道,怕弄疼了她。可是她的皮肤为什么那么滑腻,手指下的颈部的肪动居然有动人心魄的感觉,这让他掌心发烫,又蓦地松开。

“我还不是为二爷好!”方初晴理直气壮,“我不懂军法,可是我行军中找女人,比在行军中喝酒的罪过还大吧?”

沈澜愣了,没想到方初晴这样说。细究起来,他这样做确实违规了,虽然这只是带部队回驻扎地严格来说并不算行军,可身为主帅他本应该以身作则。倘若连他也不能严格招待军法,还怎么要求手下的兵将?前几年和花罗在一处时,没一处是在带兵回营的情况下。

今天,原是他错了。

“张扬、王强、林海涛!”他想了一下,毅然站起身叫道。

方初晴被他眼神里的绝然吓了一跳,不知道他要干什么?难道他恼羞成怒之下要修理她吗?她以前是听说过欲求不满的男人、特别是中途被人打断的男人火气很大,可他也不至要把她军法处置吧?

“二爷、王爷、主帅大人。”她一连气的叫,“我是不该谎报有刺客,我那不是情急之下才这么做的嘛!我是怕您犯了错误,就心想还不如我犯。可现在您不能恩将仇报对不对?就算我行为不当,但动机总是好的吧?”

“必须军法侍候,不然何以服众?”沈澜沉声道,看也不看方初晴一眼,身上的肌肉绷得死紧。

方初晴一听就要哭了,继续求道,“主帅大人,皇上亲自把我托付给您,就是让您老人家保护我的,结果坏人没把我怎么样,你却要把我打个半死,这样自损,实在是令亲者痛,仇者快,太不理智了。反正我刚才说的自豪感只有两……不,三个人知道,能不能宽容我这一次,下回真不敢。”她抓住沈澜的手臂。

沈澜二话没说,抱起她,给扔床上了。

方初晴就像屁股下安了弹簧一样,立即又跳下来,可怜巴巴地道,“我错了还不行吗?我承认。可是你能不能不打我,让我受良心谴责怎么样?要知道心灵的惩罚才是最最残忍的啊。”

“回床上去,想让都看到你吗?”沈澜终于有了点反应。

啊?方初晴却愣了一下,大脑一时有点短路。假如要惩罚她的话,干吗还顾忌这些?难道他不是要让她挨军棍?那这是……

沈澜见她不动,再度把她扔到床上,还把床帐给放了下来。真是的,她只穿着中衣,那身段都掩饰不住,还有一条裤腿一直卷到了膝盖以上,露出了白生生的小腿。这模样能让别的男人看吗?到底这女人

是哪儿来的,为什么一点不介意呢?偏偏,她又很正派,不是要以这些来诱惑人的。

当他脑子里正像塞了无数干草似的乱成一团的时候,他的另三个亲兵已经到了。

“在行军期间事犯淫邪,该怎么处置?”他问。

张扬等人是知道今晚花罗老板娘去主动侍候王爷了,因此被他问得一愣,三个面面相觑,没有人敢回答。王强眼尖,看到床帐放下了,而这间房明明是方初晴的,他不禁暗吐了下舌头,心想难道是小方姐姐做了什么?不能够啊,她是女的呀!

方初晴的真实身份,别人不知,沈澜的三个亲兵是完全知情的。而这时,另两个人也看向了床,一头的黑线加冷汗,因为方初晴把脑袋探了出来。

“快说,难道背不出来吗?”沈澜说得平静,可是更显得威严可怕。

林海涛每一个抗不住了,嗫嚅道,“视情,打三十到五十鞭子。”

“什么情况呢?”沈澜再问。

“看……有没有巷……”张扬连向方初晴使眼色,让她快出来认罪。

方初晴听到这儿,终于有点回过味来了,连忙缩进床里穿衣服。耳边只听沈澜道,“本王犯了此条军法,你们去准备,天一亮即刻行刑。”

三个亲兵吓了一跳,连忙各自后退一步,施礼道,“王爷,末将不敢。”

沈澜皱起眉头,“军法如山。在军中,就算皇命也大不过军法,任何人犯之,同罪。你们有何不敢?”

第4十九章宇宙定律

张扬道,“王爷这事……也不算淫邪吧?毕竟是花老板仰幕王爷风采,自荐枕席,全是一片拳拳劳军之意,哪点犯了军法呀?”

林海涛道,“再说这也不是行军途中呀,咱们是回营嘛。况且,别人也不知道……”

王强最为机灵,从另一方面剖析道,“王爷,末将以为此举甚为不妥。当着十万将士之面对主帅施以刑罚,只怕有损王爷在军中的威信哪。为了一点不足挂齿的小事,而动摇了军心多么不值得。一面是微不足道细枝末节,一面是我北军稳定,孰轻孰重,王爷三思呀。”

方初晴在帐子内听到几位“同僚”说的这些话,不禁叹为观止,没想到他们都是这么会说话的。

不过细想想,他们的理由虽然荒诞,但也有些道理。沈澜是一个健康又强壮的成年男性,应该会有很强烈的需要吧。在这个封建年代,男人三妻四妾都正常了,他这样的人有个把情人,似乎也没什么。

再说,北军的将士们成天累月的生活在艰苦的北境,每天面临着战争的威胁和生命的危险,所以更会把握活着的每一天。听景鸾说过,北军的将士就这样,只要在放假的时候,就会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来过,钱、女人、热血、享受,每一样都分外尽兴。他们需要发泄和隐藏死亡的感觉,因此也显得比其他人粗野而不守规矩。

但是,她今天不知中了什么病,就是不喜欢看沈澜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这才出来捣乱,那理由也编得牵强。没想到沈澜却很磊落,要自我惩罚,只为了那个有些勉强的罪名。

“错了就要认,不管别人知道不知道,也没有理由。”沉默了数秒,沈澜下了命令,“再说,军法是我定的,自然就更应该遵守。如今因犯规而受罚,天经地义的事,对全军将士倒是一番警示,何来动摇军心一说?去做准备吧。三十鞭。”说完就回屋了。

那三个人全傻了眼,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见方初晴从床上跳下来,忙围上来问,“到底怎么回事呀?”

方初晴做了个噤声的姿势,又指了指隔壁,心里隐约有些高兴。三十鞭,这意味着他没失身,嘿嘿。

张扬立即明白了,低声道,“难道是你听到什么,然后举报了。不对呀,你总不能向王爷举报王爷犯了军法,而且这有什么啦?难道美人送上门还不要?又不是在战时。”

林海涛也道,“是呀,小方姐姐,你不能这么对王爷的。他为你可是操碎了心,今天不过是放松一下,你真是的。”

王强干脆对方初晴怒目而视。

方初晴一摊手,撒谎道,“不是我!不是我!我都不知道王爷干吗突然闯进我这里来。”她乱编,忽悠得三个小帅哥一愣一愣的。“我本来睡得好好的,王爷就把我的门踹下来了。据我分析,可能是正在……那啥时突然想到全军十万将士都孤枕难眠,所以良心发现,这才自我谴责的。又一腔郁闷,难以发泄,于是踹掉我的门。你们难道没看出来,王爷他有多么自责吗?其实你们担心什么,不过三十鞭子,王爷身体倍儿棒,武功倍儿高,这种程序的惩罚不算什么。”

三人齐齐地瞪了她一眼。

张扬叹了口气道,“你没在军中待过,根本不知道。那鞭子是特制的,牛皮凛子,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倒刺儿。抽一下就皮开肉绽,五十鞭子抽死过人。”

啊?!方初晴愣了。之前她还以为沈澜只是行事磊落,做了好姿态,没想到是真打呀。天,三十鞭子还不得抽个半残?太痛苦了呀。

“能不能……能不能下手轻点。”方初晴支支吾吾的。“反正也是你们行刑,手底下活儿轻儿着点不得了吗?那个……行刑时要不要扒掉衣服呢?”

“多新鲜哪。不脱衣服,怎么看得出皮开肉绽?’”王强发愁道,“在行军中,女人和酒会误事,因此对犯了这两条的,惩罚会比较严厉。王爷既然决定自罚,就肯定不许我们循私的。不然,以后还怎么服众?‘”

“那……谎报军情是什么罪?”她小心翼翼地问。

“死罪。”林海涛杨也没想就说。

方初晴出了一向身冷汗,心里下回可绝不乱说了。可是沈澜既不循私,只是对自己严格,可实际上却饶了她。可她呢?挤况得人家要自挨鞭子。人家有女人是人家的事啊,与她何干?又不是她的男人,又没犯法!唉,今天这事做的。

想到这儿,她突然想学习沈澜敢做敢当的样子。于是扔下三个亲兵,闯到隔壁去,劈头盖脸地就道,“王爷,求您收回成命。因为……因为很没有必要。我其实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在外人面前,她和别人一样称呼沈澜的封爵。

“回屋去!”沈澜就说了三个字。此时他已经整装完毕,花罗也穿戴整齐了。

方初晴偷瞄了这二人一眼,就见沈澜已经恢复了平时威严骄傲又平静的平子,看来十分坚定,而花罗却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姿态和神情都很职业。

“王爷,请您收回成命。”方初晴很固执。

可沈澜一点也不领情,任她怎么恳求,也分毫不退让。最后更是扔下她,走了。

方初晴不知怎么办才好。她不想让沈澜受伤,因为……因为……一想到就会有点心疼。怎么办呢?

“真没想到人这小兵哥,原来是个姑娘,还是个美人呢”花罗突然开口,吓了方初晴一跳。

“你搅了我们的好事,我猜是因为妒忌,所以……你是女人。”花罗解释了方初晴的疑问。

“老板娘可真会猜,可是难道男人不能喜欢男人?”方初晴强词夺理,但没有否认什么,别人已经发现了秘密,再装下去就太傻了。

“你喜欢王爷?”花罗再问,说道每一句话都像使剑,句句不离方初晴的要害。

但花罗这样却激起了方初晴有些悍勇的心态,她扬起下巴,用近乎傲慢的语气,慢悠悠道,“喜欢他难道不可以吗?异性相吸是宇宙的不灭定律。还是,你觉得他不值得喜欢?”

花罗没再说话,却忽然对方初晴产生了浓烈的举。因为刚才右师王大人的反应反常,似乎很在意这个小亲兵。不然怎么会在男女大欲的最关键时刻,为了这个小亲兵的态度就放弃了?男人那样可是很难忍受的。也只有动了真情的男人才会如此吧?可这个小亲兵到底好在哪儿呢?就好在她直来直去的说话,一副杀人放火也光明正大的样子?

第五十章节北境要塞

天才亮的时候,沈澜在十万北军的注视下,自罚了三十鞭子。每一鞭都货真价实,令躲在一边观刑的方初晴的心也跟着一起抽抽,从第一鞭的皮开肉绽,到最后一鞭的血肉模糊。

这一次刑罚极其震撼,看着那些兵将伞兵脸,方初晴终于明白沈澜为什么坚持要这么做。

首先,沈澜性格中有极其刚硬和骄傲的一面,他不屑作弊,所以就算别人没有看到,他犯了的错,也会自动领罚。对自己也不手软,所以他带的兵才这样可怕。

其次,他要借这个机会强调军法的庄严性,让所有的兵将都好好看看,哪怕是制订者犯错误了规,也一样被惩罚,没有情面好讲。这种情况非但没有动摇他的统治力,反而啬了他在军中的威信。

第三,方初晴觉得他似乎是有一点自责和自虐,她没什么依据,从理智上说也不大可能,但那种感觉就是很强烈……好像……他后悔在她面前做了那种事。

他受刑时没有吭一声,完了就随便包扎了一下,没事人似的带兵开拨。依方初晴年城他处理伤口时就算是再受一遍刑,为了尽快动身,军医在他的新伤口上用了消毒的药液,估计跟洒酒精差不多,疼得他握紧的拳头都发白了。

而在当天黄昏时分,大军终于抵达了北境要塞,沈澜纵马进城,受到驻守官兵的热烈欢迎,神态自然稳健,似乎没受伤一样。可别人不知道,方初晴做为贴身亲兵却很了解,他一路上身子绷得笔直,脸上的汗水从没有断过,回到要塞时嘴唇皮没有半点血色。脱掉外甲一看,绷带和中衣全被血和汗浸透了,好像全身的血全流尽了似的,非常可怕。

“叫军医来,我先帮王爷清理下伤口。”方初晴心里哆嗦着,手却强抑着不颤抖。

王强和林海涛领命而去,而张扬则帮她拿了干净的水和绷带来,看着他用剪刀把沈澜的衣服从背部剪开,小心翼翼地使衣服碎片和伤口分离,倒没注意刚才居然是方初晴发布命令,而右师王居然没有阻止。

“我毁了王爷一件衣服。”方初晴见沈澜虽然不吭声,但背上的肌肉不受控制的收缩,就知道他肯定疼得很,因此故意说话,想转移他的注意力。可沈澜从昨天到今天的话相当少,只说了一句“衣服我多的是”,就不再言语。

好不容易把伤口清洁了一遍,才军医也来了。方初晴本想看他处理完伤口,甚至吃了东西睡下后再离开,但沈澜却打发她回房去休息。而她的房间仍然就在他的隔壁,大概是为了就近保护。

北境要塞是一座坚固的石头城,位于两座高山的绵延线之间,两侧的崇山峻岭是天然的屏障,耸立在小小隘口的石头城墙厚达数米,更是高得可怕。正因为如此,江无忧之前曾说这是攻不破的要塞。在要塞背后,是广阔的江国后方,虎时,补给可源源不断地运送过来,而且运输线没有被破坏的可能。

可惜,图国和江国的边境线很长,北境要塞只是拖住了东路的咽喉,西路却是一片平原之地。而且在塞以外,还有广袤的服沃土地。如果放弃这片平原,江国即可安枕无忧,可是哪个皇帝会割让自己的土地呢?所以图江两国连年磨擦,经常进行小规模的战争,但江国的优势在于,战略纵深很大,万一外围失守,死守着北境要塞,即能阻挡图国大军长驱直入到和政城,除非,有人从江国的内陆进攻。那样北境要塞腹背受敌,想念很快就会沦陷。

而一到要塞,方初晴就感到了此地的民风与和政城大不相同,分外彪悍大气,从衣食住行上就看得出来,房子也全是石头的,外表粗砺,但其实要当结实保暖,面积也大,就拿她的房间来说,足有五十多平米的样子,她从和政城带的十数品箱子全堆进去也没问题。家具全是原木的,似乎还泛着树木的清香,布制品全是粗布,摸起来厚实粗糙,颜色是大红大绿的,总之住在里面,就好像待在堡垒中一样能让人有安心的感觉。饮食方面联营不很精致也没那么多花样,但味道却不错,非常原生态,绝对管饱,是肉食主义者和炖煮菜系拥护者的天堂。

有一条从山上流下的河流到要塞一分为二,分为左岸和右岸,沈澜和方初晴住在左岸。唯一不方便的是,在塞中全是守兵及家属,如果想买东西或者体验风土民情就得到十几里外的一个名叫长物镇的地方去。那时原镇民成分复杂,哪国人都有,热闹非凡,像是小事情的自由贸易城邦。

方初晴有理由相信。她住的地方被沈澜下令提前布置过了,因为所有的家具摆设全是新的,而且增加了不少女人用的东西。她住了些日子后没发现有任何不适应或者不方便的地方。就连要塞中稀有的水果和蔬菜,每天也没断了供应。开始时她还以为此处物产丰富,后来才知道有些吃食用品只有她才有的。

这让她非常不好意思,感觉被特殊化了,有一天跟王强聊天时,王强却说,“这有什么呀,小方姐姐是皇上的特殊信使嘛,再说,又不是免子,谁稀罕那些草叶子、草果啊。”

方初晴已经恢复了性别身份和“职务”身份,每天穿着女兵的衣服,也算英姿飒爽。百这些当兵的管蔬菜水果叫做“草”。他们是凶猛的食肉动物,而个别女人是食草动物,每提此事,他们的神情都分外鄙视。

沈澜的伤养了半个多月,期间高烧一次,方初晴因为感觉自己在这件事上也有一点责任,所以衣不解带的照顾。其实军中有军医,也不用亲力亲为,但沈澜身边的人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相互间挤眉弄眼的交换神色,干脆都撒手不管了。

不过方初晴倒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较之以前退步了很多,甚至友好气氛都不在了。只有在沈澜睡着的时候她才感觉自在,否则就很尴尬。

而沈澜,话少得相当于哑巴,虽然他以前在沈府也没这么沉默过,他好像有心事,总在犹豫着什么一样。

这一天,又阴又闷,天空似乎都压在了头顶一样。方初晴根据天色,想起了景鸾的嘱咐,立即跑到沈澜的住处。沈澜才操练回来,六月的暑天里,浑身都让汗水湿透了。

见了他,方初晴立即道,“泡个澡吧!”

第五十一章节理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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