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1 / 2)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白术莫名其妙的看他一眼,心里也十分不爽。(看啦又看♀手机版)

他不知道这个人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或许是原身在白塘村里认识的人吧。

不过白术对这个人一点印象都没有,于是便不再理他,而是对掌柜说道:“我要买来送人,哪支笔写起来更好一点?”

那青年一听白术买笔是要送人,立刻哼了一声,冷冷的道:“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就算你送我这笔,我也不会看上你的。我家已经退了你的亲事,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模样!”

他这话一出口,旁边几个学子也围了过来,打量着白术的模样笑道:“子文兄,这位难道就是你曾经订过亲的那个哥儿?果然长得和个男人一样。”

还有人幸灾乐祸的说道:“子文兄啊,你艳福不浅。这个哥儿追你都追到这里来了,还要买笔送你。我看他一片真心,不如你就回去商量商量,把他收了当小吧。”

这些话让白术恍然大悟,认识这个原身,且退了原身亲事的人,恐怕就只有那位传说中的李三郎了。

李三郎考上了秀才,就被送到了县城的私塾里读书。几个月都没有回过白塘村,因此也不知道白术现在已经在村里疯名远扬。

白术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便开始上下打量起这个李三郎来。

李三郎个子还算高挑,浓眉大眼,方口方脸,只能勉强算的上是五官端正。看他买笔的小气模样,家里也不见得条件多好,竟然还敢瞧不起自己?

白术觉得他挺搞笑的,和那个白禾倒是十分般配。当即毫不留情的讽刺道:“你还真是吊死鬼打粉插花——死不要脸。我买我的笔,和你有什么干系?亏你还能想到我要买了送你,真没见过这么自作多情的。”

那掌柜的看李三郎不愿花钱,还要在这里搅合自己的生意,心里也很是不快。当下也跟着白术后面说道:“就是,这位小哥儿只说要买笔送人,可从来没说要送给你啊。这位公子,你要是不买别的就赶紧出去,别耽误我们做生意了。”

“你!你……”李三郎被两人一顿话说的面红耳赤。

他因为中了个秀才的功名,之前在村里都是被人捧着。又哪里想到会在这里受这样的窝囊气。

而且他好几个同窗现在都在旁边,不出明日,这件事情就会传遍整个学堂,他的面子可就全没了。

“子文,快走吧。”和他关系好的几个学子也觉得尴尬,赶紧拉着他的袖子劝道。

李三郎心里憋着一股气,哪里肯就这么走了,便开口问道:“好!你说你买了笔不是送我的,那你倒是说说你到底要送谁?”

白塘村里念书的人家不多,统共不过那几户人家。他们和李三郎都认识,和白黍根本不熟。不管白黍说谁,他都能找个由头讽刺过去。

更何况在他心里,白黍一直对他痴心妄想,这笔又是刚才听说他不要了才买下来,分明就是要送他的。

现在被他拒绝,白黍就恼羞成怒死不承认,实在是更让人厌恶。

“你管我送给谁?总归不是给你。”白术翻了个白眼,不再搭理李三郎。仔细挑选起掌柜拿出来的那些笔来。

掌柜拿出的三支笔,两支是羊毫的,另外一支是狼毫的。

他先着重介绍了一番那支狼毫笔,笔毛是黄鼠狼的尾毛制成,光泽十足,仔细看每根毛都挺直而有弹性。

不过因为狼毫稀有,那一支笔就要一两银子。白术现在一共才四十文存款,就是全拿出来也不够买的,于是便只能忍痛割爱,选了旁边的一支羊毫笔。

那笔的笔杆是上好的紫竹制成,笔杆上还刻了瑶琳玉树四个字,却只要二十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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