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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源溪镇(36)(2 / 2)

“我肯定不走。”

“您走不走您自己决定,但是您不走,这百余名荡雪骑要是屠光这个只有七十余口人的小村庄,怕是连您拿下我的时间都不够吧。”

“在下虽然功夫不及您,但是凭我这把刀,我应该能拖住您三招。”

您不杀我,我就能拖住您三招。

外乡人右手握在刀把上说道。

“”

老伯一阵沉默。

“你就那么自信能挡得住我的鱼竿?”

“您那不是鱼竿,您那是马枪。”

“是您在大荒门中的马枪。”

“真是知根知底”

老伯叹息到。

“你姓朱,也不知道是哪家王爷的人。”

“在下,靖王之子特来此处,请将军回营。”

“将军离营数十年,也太久了。当年人人盛传将军战死十五胡大帐之中,不仅家父,朝中谁不曾唏嘘不已”

朱灿慢慢说道,他一边说一边打量着老伯的面色。

“可如今将军,是否也该回营了呢?”

老伯面色如常,他依旧冷眼看着朱灿。

“回营?”

“郑鱼已经死在那年的十五胡大帐之中了,现在只剩下一个糟老头子,苟活在这个小渔村里。”

“将军这话可不像是一名军人所说”

“您难道就想丢了国公爷的脸吗?|”

“脸?呵”

“朱灿,你既然是靖王世子,你就该回去问问你那个爹,到底是为什么!当年赵将军会战死在十五胡大帐之中!为什么十余万帝国儿郎会孤苦无依的死守雁门黄海两关两年却毫无增员!”

“郑鱼已经死了,遗体在乱军之中被砍成了碎块。”

说罢,老伯转身就走了。

“我知道你要什么,如果你真的是靖王世子的话。”

“我可以把我的枪法给你,但是我绝对不会跟你走。”

“我给村子磕了三个响头,天朝地。”

“您就不怕,我是假的吗?”

“无所谓,谁要学我就教给他。”

“但是你一定要把村子外的荡雪骑给撤了,不要伤到村子里的人,他们一个个都傻得可怜,没见过世面。”

郑鱼沙哑着说道,他将鱼竿扛在肩头,朱灿跟在他身后,往村子里走去。

“您放心。”

朱灿说罢,从怀中掏出用牛皮纸包裹着防潮的千里火,他拉响千里火,拳头大的火焰腾地一下就窜到了天上,然后轰的一声炸开。

“千里火啊”

“您这回放心了吧?”

朱灿说道,这时他看见一个扛着木头从他身边走过的年轻渔民,他正在搭木架,他将木头用手腕一甩,一根木头老老实实的搭在已经成型的架子上。

肩膀与右臂同时用力,并不是用的手腕力量。

这时花枪的发力方式

朱灿猛地回头,他看见郑鱼正盯着他。

“我的枪法给了你,学多少在你自己。”

“以后别再来了。”

倏地!鱼竿好似长枪一样,被郑鱼我在手中,他双臂一抖,枪杆夹在腰间。

“哈!”

郑鱼大喝一声,好似当年戈壁滩上金甲金盔的将军一般,红缨枪在手。

粉身碎骨终不悔,直捣黄龙定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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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光乍现,就如同流星一般划过天空。

草原上的长生天也会瑟瑟发抖。

曾经不可一世的蒙古人也会瑟瑟发抖,他们引以为豪的马刀与弓箭曾经在哪个人的长枪之下不堪一击。

如果说赵元赵大将军就是十五胡的梦魇,那他就是蒙古人是死神。

那个人姓洪,他麾下的军队被蒙古人命名为“死神的铁骑”

而那个人很多年前消失了,据说他因为要救他的那个皇帝而死在了大山的那一边,那里是悬崖和雪山,渺无人烟,还有凶猛的野兽。

可即使是这样,只要蒙古人听到他的名字,还是会吓出一身的冷汗。

可是蒙古人不知道,他的名字其实听起来很温柔,还有些水墨画风。

他是名字是由他的那个爱着的女人给他取的,取名叫留雨,要留住春时那阵小雨,第一次遇见她的那一刻悸动。

悸动就像流星一样,划过天际,杳无音信。

大将军洪留雨也杳无音信,他的威名消失在赵元的战死于陶白白的消失之间,也只有几个老兵才会想起那个将军。

可如今,每个人顺天府的人都会记起他,那个大太监,权倾朝廷的大太监,残忍无比的大太监。

他的名声再也没有好过。

不过他不在乎,他能一直陪着她,她在宫里,他也能自由自在的出入宫闱来看她。

于是他今夜来看她,还带了一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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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乍裂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唯见这皇宫之上,黑云过去,漫天夜空中,如同江心秋月白。

刘红玉犹记她当年登天之时,看见了什么。

她看见了自己用六枚没有作弊的骰子掷出了六个六点,从此以后,人们皆称呼她为大宗师。

可她到了今日才知道,即使是大宗师,也无法在生死之刻作弊。

因为这世上,连神仙在将死之时,都会哭泣。

幸运的是,她今天掷出了六个六点。

洪留雨的银枪就像银龙一样咆哮着刺穿了刺客的胸膛,将他的枪尖生生的往左挪了两寸,只划伤了朱煜的一点脸颊。

可是这位二十四万两价格的刺客就像是被砸烂了全身上下的骨头一般,被洪留雨一枪挑飞了出去,像烂肉一样堆在墙角。

骰子擦过了洪留雨的袖子,砸进了宫殿里。

刘红玉到最后一刻慌了神,她甚至丢歪了自己最后一枚骰子。

黑剑刺穿了她的锁骨,她却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的样子,傻傻的看着手持银枪,身披黑袍的洪留雨一枪挑飞了那个刺客。

等到反应过来,一切将息,风也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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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刺客到底还是跑了。”

“玉儿,你没事吧。”

刘红玉的肩头还在流血,她却没有回话,忙将还在沉睡的朱煜抱在怀中,直到血流到了他的衣服上,刘红玉才反应过来。

“没事。”

她轻轻擦干朱煜脸上的血迹。

“看来是黑罗刹的刺客,应该是皇后娘娘找到。”

洪留雨说道。

“玉儿,咱们得让康王殿下成为太子,不然他还不知道承受多少这样的刺杀”

“黑罗刹失了手,只要雇主不要求终止刺杀,他们肯定还会回来你不能每天都守在康王殿下的身旁。”

“我我也不能每次都这么巧。”

刘红玉没有回答,她只是抱着朱煜。

“刚才我去找二哥去了,让他帮我将康王殿下抬到太子之位上,二哥居然给我讲了个故事。”

“他跟我说,从前他们在讨伐叛贼的时候,大哥在营帐中问他与小六,什么是这个世上最好的职业。”

“大哥说,他认为是当个富家翁,二哥说是当大官,只有小六说,种地是这个世上最好的职业。”

“当时大哥还笑话小六,问他怎么会这样想。”

“当时这小子用这老成的语气跟已经四十多岁的大哥说,等你在老几年你就明白了。”

“小六当时才二十出头唉”

洪留雨笑着说道。

“我知道二哥跟我说这件事是个什么意思我也不是不明白,可是他到底还是没回答我的问题。”

“我觉得我要是再去啊,他肯定不会回答我。”

“玉儿,你明天替我去劝劝他,让他帮我。”

说罢,洪留雨转过身来,对着刘红玉说道。

刘红玉只是抱着怀中的朱煜,一言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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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地这段是我之前在一个叫《悬崖》的电视剧里看到的,任长春刚枪毙完地下党,回去的路上在车里发呕,周乙问他之前是干什么的,任长春说之前是农民,周乙说:你不该来当警察,种地是这个世上最好的职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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