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如此,便不为难她了。”旁边的白衣公子放下酒杯,“烦请掌柜转告锦袖姑娘,今夜的曲子甚合我意,不知下次来时,可有幸再听一回”
“是是,赵公子放心,小的必然转告。”掌柜点头如捣蒜地退了下去。
袁青云笑问:“子龙,你是对这曲子合意,还是对唱曲的人合意呢”
“袁大哥说笑了。”白衣公子红了脸,“只因这曲子是我娘亲最爱,她在生时,常常哼唱,今日听到,倍感亲切,心下便起了要谢谢锦袖姑娘的意思。”
“好了好了,不必解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袁青云朗声笑道。
白衣公子笑笑,只顾喝酒。
“不说笑了。”袁青云收起笑容,神色严肃起来,“如今你手下的民团义军,操练得如何了”
“我赵家军虽属民团,却不逊于各路豪强手下的任何军队。”白衣公子斩钉截铁道。
“甚好”袁青云面有喜色,“乱世方能出英雄,如今的局势,若能善加利用,必能成就一番大业。”
“袁大哥的意思是”
“公孙瓒有意扩充军备,如今正派了亲信来真定,意欲收编最优秀之民团。放眼整个常山郡,除了子龙你,有谁可堪此任这次可是你的大好机会,若能到公孙瓒麾下,以你的资质,不出三年,必成大器”袁青云顿了顿,闪过一抹忧色,“只是,我得到消息,公孙瓒此番只选一个最出色民团纳入军中,郑穹也对这个机会虎视眈眈,他郑家军人数在你之上,旗下也不算酒囊饭袋,加上郑穹此人颇有野心,若被他抢了先机,对你是大大的不利。”
白衣公子淡淡道:“当年郑穹与我比试,被我挑下马来。我与他,大可再来一场公平比试。”
“太守大人也有此意。”袁青云点点头,“郑穹本是太守大人妻弟,大人心中自是希望自己人崭露头角,但你放心,有我在,必不令这场比试有任何偏颇之处。”
“多谢袁大哥”白衣公子朝他举起酒杯,“能结识袁大哥这样的君子,实乃子龙之大幸。”
袁青云也举起杯子:“但愿有朝一日,常山赵子龙能扬名天下,名垂青史。”
两个酒杯有力地碰到一起。
四喜的酒早喝尽了,邻桌那两个家伙的谈话,也断断续续落进耳里。
这两个青年,他都认识,着青衫的袁青云是胡姑姑口中经常称赞的美男子,亦是常山郡的都尉大人,年轻有为。白衫者,他就更熟了,因为他每天至少要听一个人提他的名字提上二十遍。赵云,字子龙,年二十三,常山真定人,民团教头,武艺了得,尤以一柄龙胆银枪威震常山,未有败绩。
想到“那个人”,四喜打了个酒嗝,放下酒钱,起身离开。
6
离春更楼两条街的地方,有一片不起眼的旧居,掩在稀疏的蔓藤与野花里,外头还有一条小小的河沟。大家都管这个地方叫“深花里”,据说在古时,这是个开满牡丹的山坡。
“嘻嘻,他居然没发现,幕后换了人。”
“证明你的歌艺出众,连我都要甘拜下风呢。”
此刻已是三更天,两个年轻女子,一高一矮,正携了手往深花里走,边走边聊,甚是亲热。
“朱七夕,真是你”四喜的声音让两个毫无防备的人吓了一大跳。
“你走路没声音的阿吓死我了”一个拳头砸到四喜肩膀上,那花容失色的少女瞪圆了一双杏眼,拍着心口骂道。
旁边那身段修长婀娜的蓝衣女子倒是镇定得多,笑看着四喜:“是你与你师父一道来的”
“不是。”四喜也不拿正眼看她,只说,“你让这疯婆子代你唱曲儿,就不怕她砸了你的招牌”
“有人代我献曲,我乐得歇息,高兴还来不及。”锦袖垂眼一笑,单单一个表情,足以令百花失色。
“刚刚你也在春更楼”少女大吃一惊,像被人抓到了小辫子,脸涨得通红。
“回家去”他一把拽起少女的手。
“先把锦袖姐送回去,这么晚了,遇到歹人怎么办”少女不依。
“不用,我家就在前面,怎可能遇到歹人”锦袖笑着回绝,“快跟四喜回去吧。”
“歹人”四喜斜睨了锦袖一眼,别有深意道,“我看,只要锦袖姑娘不做恶,已是大好。”
锦袖脸色微变,但很快归于无迹,她笑着告辞,临走前又对四喜道:“代我问你师父好,上次他带来的豆糕很好吃。”
“一定,走好。”四喜点头。
回去的路上,四喜时不时看看身边这个不停傻笑、好像沉在一场甜梦里的丫头。
她叫朱七夕,十七岁,就住在闭花斋的隔壁。四喜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才十二岁,在这个应该拿着绣花针练女红的年纪,她却握着一把油腻腻的刀,在她爹的指导下,站在肉案前学习如何用最快的时间切猪肉。朱老爹是街市上出名的屠户,从不短斤少两,是个颇为厚道的生意人。可惜在七夕十四岁那年,朱老爹病逝,临死前,他让七夕拜了胡姑姑作干娘,也恳求胡姑姑代为看顾七夕。胡姑姑自然是答应了,原本她想将七夕培养成闭花斋里的推销员,可她很快就放弃了,因为七夕很认真地跟她说,她喜欢卖猪肉胜过卖胭脂水粉。于是,七夕接手了她爹的事业,成了真定县里唯一一个女屠户,生意还算不错。日子一长,熟悉她的人都管她叫“猪妹”,“朱七夕”这个名字倒是很少有人再叫起了,除了锦袖与四喜。
“四喜,我唱得好不好听”走着走着,七夕突然跳到四喜前面,倒退着走路。
“还好。”四喜目不斜视,“为了那个赵云,把脸涂成猴屁股,丑死了。”
“亏你还是干娘手下的人,连最好的胭脂都不认识”七夕一撇嘴,却一点不生气,“我听他说过,他最喜欢战城南这支曲,我老早就学会了。那天锦袖姐来闭花斋买东西,说最近他常与袁大人一起到春更楼听曲喝酒,我寻思着机会难得,便求着锦袖姐帮我这个忙,让我有机会把这支曲子亲口唱给他听。不曾想今儿晚上,锦袖姐真喊了小厮来通知我,说他们去了春更楼,要我快些去。哎呀,你不知道,我紧张死了锦袖姐亲自给我弹琵琶伴奏,老天保佑,他居然很喜欢”
七夕越说越兴奋,没留神脚后边的土坎,亏得四喜眼快,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他赞的是锦袖。”他松开手,“好好走路”
“可那是我唱的呀”七夕毫不介意,眼睛里的笑意都要淌出来了,“反正,我唱了,他听了,赞了,圆满了他以后应该都很难忘记这个晚上吧”
“有病。”四喜直截了当地说,“你做再多无聊事,他也不会喜欢你。”
估计整个真定的人都知道,卖猪肉的朱七夕对民团教头赵子龙情有独钟,更有好事者说,曾听朱七夕在喝醉酒时大喊“嫁人当嫁赵子龙”,几乎所有人都将这事视为笑话。那玉树临风、白马银枪的赵子龙,怎会看上这个一无是处的猪肉妹要知道,别说真定,全常山郡都不知有多少待字闺中的姑娘将他视为梦中情人,赵家的门槛几乎要被媒婆们踏平,怎么也轮不到她朱七夕。唯一不笑话她的,大概只有胡姑姑跟锦袖,还有半眉,当然,她自己也不笑话自己,她从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任何问题。
“做这些事的时候,自己高兴不就成了。”七夕跟在他身后,脸上没见到半分沮丧,“又不是做买卖,总想要换回一点什么似的。”
“姓赵的连正眼都没看过你。”四喜一点面子都不给她。
“谁说的”七夕立刻反驳,“我十四岁那年,第一天去街市上开铺”
“求你了,这一段你都讲过五百次了”
“再讲一次无所谓嘛喂喂,四喜你别走那么快,我跟不上你”
七夕十四岁那年发生的事,关于那一天她是如何被泼皮欺负,拿了猪肉又不肯给钱,还打了她几个耳光,关于英明神武的白衣赵公子是如何路见不平,三两下将泼皮打得屁滚尿流撒腿就跑,共关于他是如何温柔地将摔伤的她从地上抱起来送到医馆去,关于他的脸孔在那个春日的午后是多么迷人心魄等等,他真的是听到耳朵起茧子了。
可是,也说不上为啥,就算她再怎么执意重复,他心里也并不讨厌。虽然她好像总是做一些让人无法夸赞的事情,可她身上却莫名存着一种温暖的气息,让他这种历来孤僻沉默的人,也能变得生动一些。
他不太记得自己跟七夕的关系是怎么变得亲近起来的,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事。第一次见到她时,这瘦小的丫头一手拎个猪头,一手提一大桶洗好的衣裳,健步如飞跑进闭花斋来。在他跟半眉来这里前,七夕几乎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