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强行逃跑,有几分胜算打赢她?
察觉到叶瑾初戒备的目光,千雁连忙解释道:
“叶姐,我叫千雁,之前你生病的时候见过的,你可能不记得了。少爷让我留下只是想保护你,我保证不会打扰到你的!”
现在的叶瑾初和生病时简直判若两人啊!还是生病的时候比较可爱,现在这个好冷漠……怪不得队长都被她气跑了。
她本来还想帮队长抱不平的,但是想到余修远临走前给她的眼刀,千雁还是乖乖闭嘴吧。
队长和叶瑾初之间的事,她还是不要自作主张为好。
叶瑾初皱起眉。
“我不需要保镖,请你回去吧。”
“不行啊!”千雁立刻紧张起来,“叶姐,你就当收留我吧!要是你拒绝我,队……少爷会把我发配边疆的!”
这里的发配边疆,就是字面意思上去边疆执行任务。
又苦又累又孤独,几百里见不到一个活人!这种地狱模式,她体验过一次就不想再去了。
千雁这话说起来就像被旧社会奴隶主压迫的丫鬟样的,叶瑾初嘴角抽了抽。
“我真的不需要保镖。”叶瑾初重复道,千雁的脸色立刻消沉下去,看起来比吃了黄连还要苦涩。
叶瑾初叹了口气:“你若是想留下来,以武道起誓——和我打一场吧。赢了就能留下。”
以武道起誓的对决,是武者之间切磋的规矩之一,对决的结果只能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也就是说,不管谁赢了这场比赛,千雁都不能把这件事告诉其他人——主要是不能告诉余修远。
“这……”千雁很为难,叶瑾初是她要保护的对象,她怎么能和她打一架呢?
但是叶瑾初坚定的眼神让她意识到,这是个气场不亚于队长的女人啊!
“要么打,要么走。”叶瑾初只给她两个选择。